3.3.2 照顾病人为病人祈祷和施行圣事变得形式化和神职化
「终 傅」仪式只可由主教或神父用拉丁文举行,形成了把照顾病人灵性生活、为病人祈祷和施行圣事方面的责任,都全放在神父身上,尤其信友随时随地急忙找神父傅「临终」,对神父成了一份压力。神父们往往以本堂界限,属谁负责等借口互相推搪。虽然说应该是义不容辞的服务,但是因为往往病人已弥留不醒,圣事徒具形 式,于是很多神父都视作苦差,充其量满足牧灵上的良心本份,或对临终者家人的安慰和支持,而起不了圣事激励病人信德的作用。
在 一些地方,人口老化,天气转变时,急召神父傅临终者频繁,神父又年纪老迈,往往应接不暇,老神父也归天去了。十分可惜,在这项照顾病人,为病人祈祷及施行圣事的整个牧灵服务上,信友的角色只是辅助病人祈祷,急忙通知神父,作神父的配角,失去昔日信友按其本份,恒常分担和参与照顾病人,为他们祈祷,甚至是被 假手施行圣事的主动角色。整体来说:这件圣事越来越形式化,神职化,没有充分发挥它本应是教会传递基督的治愈能力,延续基督宣告天国来临的一项行动之特色,在照顾病人的事情上,失去牧灵使命的全面性。
二. 梵二礼仪牧灵更新后,「病人傅油圣事及照顾病人礼典」的牧灵反省
经过了多年来的礼仪运动,深入礼仪传承及教会训导的探索,梵二大公会议于礼仪宪章73-75节,明令修订病人傅油礼;罗马圣礼部在1972年出版了「病人傅油及照顾病人礼典」,且由教宗保禄六世以「宗座宪令」颁令实施。拉丁版1983年按新教律修正其「导言」;1986年台湾天主教中国主教团礼仪委员会编印,由教务协进会出版社出版的《病人傅油礼典》(下文称「台版礼典」) 仍是1972年旧版。以下提出其更新的重点和反省:
1. 圣事名称及其领受者
礼仪宪章73节提出,更好称这圣事为『病人傅油』,虽然『终傅』也可以,但声明这圣事并不单是临终者的圣事,因此,若因疾病或年老,开始有死亡危险,便已确实到了领受此圣事的适当时刻。这说法重复于「宗座宪令」和「导言」(8节),但在「宪令」中却修改为「……病危者……」(…infirmis periculose aegrotantibus…),又在「导言」(8)里修改为「因疾病或年老而垂危者」(propter infirmitatem vel senium periculose aegrotant);两者都没有提及「死亡」(in periculo mortis propter infirmitatem vel senium (S.C.73))。
这些说法,一方面是开放性地改正了自中世纪以来狭窄的「终傅」概念,但也不拒绝这已成的事实,且包容性地接纳这做法。另一方面,在情结上仍解不开「终傅」的概念,遂以「开始有死亡的危险」、「病危」、「垂危」来说明「到了领受圣事」的适当时刻。
其实,这些说法比特利腾大公会议所说的,还要狭窄,因为特利腾大公会议也只是说「应该为病人傅油,尤其为那些病危卧床不起,似乎临终的病人傅油」(DS 1698)。事实上,「病」是人生的一种光景和遭遇,医学越发达,死亡的危险就越少,但可能有的痛苦却不少,这些「病苦」虽不致死,难道就不是遇见和体现基督治愈能力的时刻吗?在圣经中,耶稣的治病便没有限于有死亡危险者(若9:1-41;玛9:20-34;谷6:12-13;16:15-18),甚至雅5:14-15也没有这个暗示;又在第八世纪以前的罗马教会,及今日东方教会的传承也都没有如此界定。如果说是「重病」或「大病」,这还可以说得过去呢!英语礼典就把拉丁文periculose 翻译为「严重」(seriously),而非「病危」,且获圣座批准。(1982, ICEL)
「导言」第9节是开放性的。它说病人在傅油后痊愈,或在同一疾病中,病况转危时可以「重复」领此圣事。
第10节:「由于危险疾病需动手术,手术前可领傅油圣事。」
这令人费解,也缺乏医学常识。任何疾病和手术都有其危险性,也可能没有危险性。总之,要动严重的手术,若病人要求为他祈祷和傅油,不就是「时候」吗?
第11节是非常开放性的:「老人身体衰弱,虽没有危险性疾病,方可领此圣事。」但,这与第8节有点不协调:老人身体衰弱,不一定是「有生命危险」或「病危」,都可以领受此圣事,那么,年纪可否是一个限制呢?假如不是老人,但身体患病衰弱,虽不是有生命危险或病危,可否领此圣事呢?
第12节:「儿童到了理智年龄,并由此圣事可得到助佑,亦可领此圣事。」
这 非常容易引人误会,以为人理智上了解圣事,才得到圣事的助佑;但,人的理智可以限制天主的施恩吗?如果我们相信这圣事是基督为「医治」病人神形需要,所建立的施恩工具,那么虽然儿童未了解这圣事的神益,但为他们得到上主医治的恩惠,不可以为他们施行圣事吗?难道要儿童理解医学常识才给他们诊病吗?可能因为 仍把这件「医治」病人神形需要的圣事,看作好像专为「赦罪」的圣事,如同在中古世纪的误会,才会有这「儿童到了理智年龄……」的说法吧!
按照雅5:14-15,和在礼仪传承中,内容恒常不变的祝福病人油的祷文来看,这是「病人」的圣事:为病人施行的傅油圣事。「病」的定义、其严重性与年龄的关系,按常理判断便是。该紧记这圣事是基督使在「病苦」中的人,体验到祂的逾越奥迹的行动和机缘。
2. 礼典的安排及其执行人员
1972年出版的礼典,名正言顺称为「病人傅油及(牧灵上) 照顾病人礼典」。这表示出教会重新肯定「病人傅油圣事」是整个照顾病人牧灵需要的其中一部份,是重要和核心的部份,但绝不是全部。正如礼仪宪章9-10节强调,礼仪是教会行动所趋向的高峰和力量的泉源,却不是教会的全部行动。
换句话说,1972年礼典要把「病人傅油圣事」作为整个照顾病人神形需要的多元化行动的一环,不过,它是这些行动的高峰和力量的泉源。(「礼典」中各项照顾病人的礼仪,将在第三节详论。)
1972年礼典的安排,纠正了把「病人傅油圣事」形式化,孤立地看作一项「终傅」仪式的误会,并且刻意地把它看作多元化照顾病人整体神形需要的一项核心行动。
礼典「导言」第1至第4节,开宗明义详细论及人类的疾病及其在救赎奥迹中的意义,除强调了病人的作证使命外,同时强调其它人士(包括医护人员) 也该多方面关照病人的神形需要。
同时,第32至37节更详细论及整个教会?神职和信友并重?对病人的职务和服务,且把一切照顾和医治病人神形需要的努力,视为福音的准备,和分担基督服务人群的职务(32节)。只差一点没有明显地说明,这是宣告天国来临的行动的一部份。 |